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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众人反映徐六生团伙害惨多家企业要求追查其余罪

2021-10-16 19:38  来源:未知   浏览数:
本站讯 近日,本网接到河南省洛阳市多个企业负责人的实名举报,反映原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常委、洛阳市政协委员、洛阳市民营企业家联合会会长、河南春蕾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掌控人徐...

本站讯 近日,本网接到河南省洛阳市多个企业负责人的实名举报,反映原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常委、洛阳市政协委员、洛阳市民营企业家联合会会长、河南春蕾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掌控人徐六生及其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精心设计“套路贷”,恶意侵占公司和他人财物,使洛阳市等地众多民营企业损失惨重濒临破产,导致众多投资人血本无归的罪恶行径。徐六生虽然已经被判刑,但是公检法在办案中遗漏了这些罪行,他们强烈要求追究其余罪。

据相关法律文书记载,徐六生因实施“套路贷”诈骗财产之罪,已经被新安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虽然徐六生被判刑,但法院定罪的事实却只是徐六生所犯罪行的一少部分,其所犯罪行远未清算(新安县检察院也因此抗诉)。而且,徐六生目前依然气焰嚣张,对自己所犯下的累累罪行并没有诚恳认罪,却百般抵赖,其保护伞极其帮凶依然在为其脱罪努力。为了进一步揭露徐六生犯罪团伙利用“套路贷”坑害企业和他人的罪行,现将部分企业受害情况公布于众,以期引起各级领导及公检法相关职能部门的重视,为查处徐六生犯罪团伙利用“套路贷”坑害企业和他人的罪行提供证据,并警示广大的企业家和投资人谨防诈骗。

一,田文忠向媒体举报:在2012年7月至2014年1月期间,洛阳金地置业有限公司因资金不足向徐六生借款共计1271万元。徐六生通过“套路贷”手段,至2014年12月就将借款虚增到了25,504,941元,并以此借款逼迫金地公司与徐六生控制的春蕾公司签署了债权转换为购房款的协议,将金地公司价值4700多万元的109套房产和价值2000多万的商铺预售登记在了春蕾公司名下。

2013年1月,徐六生又以借用金地公司部分股权成立集团公司为名,欺骗田文忠将金地公司55%的股权无偿转让登记在其控制的中洋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之后,当田文忠要追回股权时,徐六生先是推拖,后直接否认借用,还一口咬定是赠送的;2016年11月,徐六生指使中洋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利用骗取的金地公司股份,私自变更金地公司法人,私刻公司印章,盗用金地公司名义与其控制的春蕾公司签订虚假协议,将金地公司开发的“盛世印象”项目2号楼31套房产登记在其同伙名下,非法侵占金地公司房产价值达1500多万元。此后,徐六生利用诈骗的股权肆意干扰、破坏金地公司的经营,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致公司几乎倒闭。

二,曹某向媒体举报:2014年10月,洛阳中懋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因资金周转需要,名义上徐六生向其经营者曹某借款300万元,但借款当天,徐六生就要求曹某支付8.4万元利息,实际借款只有291.6万元。到2015年10月将近一年时间,除曹某已经支付的58.96万元还款和利息外,徐六生以“砍头息”、重复计息、借新还旧、更换债权人等手段,把借款快速累高到了440万元,并恐吓逼迫曹某签订虚假协议书,明确要求曹某将名下公司洛阳中懋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的土地、厂房等固定资产办理在徐六生名下。2016年5月9日,刘妍妍在徐六生的安排下,在汝阳法院把曹某及洛阳中懋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等人起诉了,要求偿还440万元本金及利息37.75万元。2017年4月13日,汝阳县人民法院作出了(2016)豫0326民初929号判决(判决书),曹某和洛阳中懋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不服判决,目前仍在维权中。徐六生团伙通过更换借款协议和出借人等手段将债务虚增,并通过诉讼、伪造银行流水等手段将虚假的债务合法化,以此手段达到非法占有借款人房产土地的目的。

三,徐国忠向媒体举报:2014年8月27日,徐国忠的洛阳希恩公司,因需归还银行贷款,向徐六生借款600万元。后因银行未放贷,短短三个多月的时间,徐六生就将利息虚增到了200万元。2014年12月,徐六生团伙得知徐国忠的关联公司洛阳炼化拉膜有限公司有安置房,就用虚假借据和虚假转账“套路贷”的手段,把洛阳炼化拉膜有限公司变成借款人,诱使炼化公司以价值4000多万元的房产所有权抵债。之后,徐六生将“套路贷”的非法所得,通过法院判决变成了“合法有效”的财产,几个月时间里,就非法获利3000多万元。洛阳炼化拉膜有限公司由此被逼破产了。

2014年6月25日,开发商洛阳宇瑞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瑞公司)与洛阳炼化拉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膜公司)签定《安置补偿协议书,协议》,其中约定拉膜公司所拥有的30.634亩的土地交由宇瑞公司开发,宇瑞公司采取以第一期第一批9337平方房屋置换的方式对拉膜公司进行补偿。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栾川县人民法院、涧西区人民法院、西工区人民法院、洛龙区人民法院以及吉利区人民法院都先后按照《安置补偿协议》约定的房产对1号楼进行查封。难道两级六个法院都对《安置补偿协议》理解错了吗?难道两级六个法院都查封错了吗?难道只有开发商找的法官理解是对的吗?开发商宇瑞公司因不打算履行交付安置补偿房的义务,因为徐六生“套路贷”的原因,宇瑞公司于2018年末,在洛阳市吉利区法院对拉膜公司提起诉讼。一审法官和二审法官均不完整、全面地把握《安置补偿协议书》的约定,在审理中断章取义,将必须在第一期第一批投资建设用于置换安置补偿房的条款摒弃,把拉膜公司应得的安置补偿房判定在既未规划又未开建的空地上,这种案例在全国范围内也是闻所未闻,使得开发商以“合法的名义”,白捡了一亿多元的资产,而拉膜公司只剩下一纸协议。一百多位受害人和债权人翘首以待的安置补偿房没有了着落,所有债权人不得不到处上访信访。

此案在2020年8月“一点资讯”曾以《上百人安置房被“合法”吞噬》为题报道了此事,但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

四,众多举报人反映,还有众多企业被徐六生及其犯罪团伙的“套路贷”所迫害,例如:徐六生对南阳四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制造的700万假证据案;洛阳民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没有抵押物就可以诉讼保全案;河南金石再生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徐六生利用假的租赁合同,恶意侵占5号车间和相关设备案;洛阳市金梦家具有限公司,向徐六生借款200万,几个月时间被虚增利息90万,徐六生为逼债还打伤了金梦公司的司机,抢走轿车一辆,等等。其在河南洛阳多地被起诉的案件多达四五百起。但是,用徐六生自己的话说:“无论什么案件我都可以发回重审,想赢的官司就能赢,判决书自己就可以写。”事实证明确实如此。

田文忠、曹某、徐国忠等实名举报人介绍:总观徐六生犯罪团伙“套路贷”的作案手法如下:一是,利用洛阳市民营企业家联合会会长的特殊身份,诱骗企业加入会员收取会费,打着给企业担保贷款、帮助解决企业资金困难的幌子借给企业资金;二是,利用“砍头息”、重复计息、借新还旧等手段快速把借款利息虚增垒高,并逼迫受害企业将虚增后的本息总数,与更换的新债权人签订借款协议;三是,逼迫受害人用关联企业的房产做抵押,以达到最终侵占受害企业资产的目的;四是,利用原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常委、洛阳市政协委员的身份干预案件审理,采取虚假诉讼手段,不断地将“套路贷”的非法所得,通过法院的恶意裁决变成自己“合法”的财产,从而达到快速敛财的目的。

有资深法律界人士认为:徐六生及其犯罪团伙的“套路贷”,是经过精心设计,分工明确,环环相扣的骗局,是有组织、有预谋的诈骗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极坏。徐六生作为原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常委、洛阳市政协委员、洛阳市民营企业家联合会会长,本应该为企业家献计献策提供帮助,却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带头侵害企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实在是国法难容。徐六生的保护伞和恶棍律师,还有洛阳市两级法院的个别法官,为了一己私利,是非不分,颠倒黑白,帮助徐六生骗取受害公司和他人财产,与帮助犯罪团伙洗黑钱无二,使得广大老百姓对政府的公信力及法律的公平性产生了信任危机,危害极大。

众多举报人说:河南洛阳这个被誉为“九朝古都”的世界历史文化名城,如今被徐六生及其犯罪团伙的“套路贷”骗得众多企业损失惨重、官司缠身、无力经营,有的已经申请破产,有的濒临破产,还有众多的投资人血本无归,也给洛阳这个被誉为“九朝古都”的世界历史文化名城抹了黑,对洛阳市的经济发展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这些案件可谓是教训深刻,发人深省。

在此,受害人也提醒广大的企业家和投资人,在投资理财的过程中,擦亮眼睛谨防诈骗,多用法律的武器武装自己,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同时,众多举报人也恳请洛阳市领导和公检法相关职能部门,对徐六生及其犯罪团伙用“套路贷”诈骗公司和他人财产的犯罪事实,认真查处从严制裁,追究其余罪、漏罪,挽回受害人所受的损失,尽早还众多受害人一个公道。

本网将继续关注此案的进展情况,并适时进行追踪报道。(记者李和平 赵明生 徐修升报道)

原文来自腾讯新闻:https://new.qq.com/rain/a/20211016A06L7H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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